驱邪扶正:维权网站务必恪守公益禁绝“创收”
消费者维权无疑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然而新兴的网络维权似乎进入“黑白不清”的“灰色地带”。
在普通网民看来,网络维权“看上去很美”。网民“猎鹰强势”在看到关于“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被关闭的消息后说:“那网站真的不错,我的投诉问题都已解决了。”在“315消费电子投诉吧”里,不少网民发布帖子,称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进行的投诉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个别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非法网络公关,发动网络“水军”发布虚假信息,采取捏造事实、恶意贬损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网络秩序,破坏网络媒体公信力,损害网络舆论环境。
“有着一定官方背景的投诉网站,在普通网民心目中是公器,也是有一定公信力的。这样的网站,建站之初也许有过伸张正义、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良好初衷,但是一旦走上邪路,剑走偏锋,开始借助投诉信息向企业敲诈勒索,就已经违背本意,其自身从维护公平正义的‘侠客’,变成了‘网商’,像裁判吹黑哨一样,走向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反面。”网民“桃花源外人”说。
网民“xin189”认为:“网站投诉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过大,又没有有效监督,就可能被滥用。”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认为,由于“通过不当手段获取利益”的生存模式,一些“维权投诉”网站已经属于网络非法公关行为。“在目前掌握的情况中,维权投诉类网站通过不正当手段、突破道德底线对企业和个人、机构进行敲诈,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李家明说,一些受害者担心揭发网站行为后,虽然网站会因此事受到处罚,但可能会在事后不断伤害受害者的利益。“目前我们收到网络非法公关的举报涉及400多家网站,但其中能拿到证据的只有40多家,受害者‘敢怒不敢言’的心理也影响了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李家明认为,除了采取专项行动的严厉打击措施外,国家管理层面应该从立法角度规范网站经营,不允许各种乱象存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要进行彻底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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