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官网近日刊登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称,经审核,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现已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月20日。至于为何在白酒中添加金箔以及添加金箔的好处,函件只字未提。对此,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态度并不积极。 10多年前,金箔入酒便开始在白酒市场上隐隐约约地显露身影。为此,国家卫计委的前身即原卫生部的相关部门曾发文强调,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这样,所谓金箔酒每次只要一露头,就会立即遭到查封。然而,此次国家卫计委一改原先的基调,似乎是想为“金箔入酒”找到一张合法的“通行证”,引人质疑自在情理之中。 食品添加剂何种情形下方能使用呢?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这意味着,不管是在法律的刚性规定上,还是在民间的软性认知上,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遵循“安全+必要”的原则。安全是指其对人体无伤害,必要是指其能对食品起到增色、添香、塑形、防腐之功效。同理,“金箔入酒”,也应坚守“宁缺勿滥”这一行为底线。 而面对国家卫计委拟批准“金箔入酒”的征求意见函,别说普通百姓,连白酒行业的专家,也不明白“金箔入酒”意义何在。依据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认知层面,“金箔入酒”毫无必要且有安全之虞。从人体健康的角度而言,人体所必需的20多种微量元素中,并不包括黄金,更遑论其有什么延年益寿等功效。相反,黄金摄入量过多,有害身体,甚至致人死亡。从酿酒行业的角度而言,金箔并非是必需的生产原料,亦不能提高白酒品质。 按照社会常识,若要批准“金箔入酒”,起码得拿出真凭实据证明其“食之无害或有益”,而国家卫计委不知何故却只字未提。“常饮金箔酒,定会让您精力充沛、心旷神怡”,仅是一些相关白酒企业和营销人员的片面之词。而且,“金箔入酒”既不能获得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的认同,也丝毫激不起他们的兴趣。一专家直称:“作为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添金’没有任何意义和技术必要性。” 为何有人热衷推动“金箔入酒”?恐怕可归结于一个“利”字。比如,同一品牌白酒,“添金”前每瓶不过几十元,“添金”后身价则涨至300多元,而“添金”成本仅2元。“添金”虽不能提升酒的口感与品质,但“喝的时候摇一摇,酒就会金光闪烁”,让饮用者顿觉有面子。这或许是“添金”的唯一益处,但这种“多花200多元钱,换来3秒钟的虚荣”的消费,无疑是畸形的。一则,这种益处,显然绝非食品安全法所说的“确有必要”;二则,“金箔入酒”一旦照进现实,恐让奢靡腐败之风重新抬头,祸害国家与社会。 可见,“金箔入酒”,在未有新的科学理论与医学技术证明其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之前,应当谨慎而行。特别是,一直饱受公众诟病的白酒业深陷“塑化剂门”,且相关检测标准仍未见出台的语境下,“金箔入酒”更会引来公众质疑,即便对人体无害也应暂缓施行。否则,旧患未除, 又添新伤,令人情何以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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