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人代会的是“公民”而非“市民”
市民关注的大多是个人利益或社区的小集体利益,而公民关注的则更多是国家前途和公众利益。比如,在垃圾焚烧厂的选址问题上的争论:市民的观点是,只要不建在我们社区的附近,建在其他什么地方都可以;而公民的观点却是,建在哪个地方都不行,因为垃圾焚烧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存。
一种积极参与、拓展和维护公共政治的公民精神,源于私人利益,但又超越了私人利益。市民往往明哲保身,公民却能从别人的痛苦中发现自己的不幸——只要权力不受制约,就会以公共利益为名寻求私利;而一旦权力不受制约,每个人都将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上海市人代会首次公布手机号码”新闻的旁听主体当是“公民”而非“市民”。我们的法治进程任重道远,而“市民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则更需要凤凰涅槃般的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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