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特大矿难,已致104人遇难,63人受伤,4人仍被困。
如果记得不错,上一次特大矿难,是仅在半年前的屯兰矿难,死亡人数达到74人,值得关注的是,在山西、河南等地强力推行煤炭业“国进民退”,整合中小企业,成立所谓大型煤炭集团之时,这两起特大矿难,恰恰发生在国有的大型煤炭集团之中,这其中的讽喻意义不知有几何呢?
中国的采矿死亡率,为欧美等主要产煤国的30-50倍,矿难死亡人数更是占全球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0-80%,称之为“带血的煤”颇为恰当。这“带血的煤”从何而来?频繁的矿难究竟有何中国式国情作为支撑?通常专家论者都会从采矿技术上的薄弱、安全监管制度的缺失、煤矿主利欲熏心等方面进行剖析,然而,有一个东西却甚少有人关注,那就是生命伦理。
我们司空见惯,每次矿难发生之后,新闻播报总是千人一面般,着重强调救援工作如何有条不紊的展开、死难者家属如何倍安抚的情绪稳定......一切都表明救援时如何美满,安全部门和官员是多么上心,可罪责呢?愧疚呢?诚惶诚恐呢?这难道不是对死者和家属最大的亵渎,死去已经大不幸,死去之后还要给你们再做一次标榜?
1、2、3、4、5····101、102、103、104,不,罹难的矿工们甚至没有代号,而仅仅作为一个104这么一个群体性矿难符号出现,我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来自哪里?不知道他们家人的苦楚和泪水?不知道他们在痛苦决绝之后如何坚韧顽强?这时候,媒体又去哪里了?官方的通报又去哪里了?你们甚至舍不得一点小小的版面,将他们的名字一一罗列,让我们感受到,死去的不仅仅是一个数字,而是一个具体的生命。
我的家乡也是一个产煤大县,年少的时候,附近村子总会有人死于煤矿事故中,每次死了人之后,邻里之间茶余饭后谈论的,绝少悲伤和惋惜,最津津乐道的无非是,这个被赔了5万、8万,那个被赔了13万,16万的,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在互相比较中,体现生命的剩余价值,这大概就是生命伦理缺失之底层陷落的版本吧。
还记得08年的大地震,我最被感动的是来源于一个个的网络社区,我看到一个个网上纪念馆,我看到一个个具体的死难者的名单,看到他(她)们的性别,籍贯,生日,遇难地点,看到他(她)们的朋友献上的鲜花,看到网友们的哀思和悼念,这一切都让我看到了一种具体、真实的生命尊严,生命价值。
捍卫公民的生命尊严,提升社会的生命伦理,这无疑是对于一个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公民,我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做出一点小小的改进,以鹤岗为起点,为这些矿难的死难者,树立起一座纪念碑,写下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性别,籍贯,生日,遇难地点,遇难原因......
那些陨落的生命,那些时代进程中的“被牺牲者”,以及每一个还活着的人,都需要这样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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